動植物是國際空運中的一種特殊貨物,不僅存在生物種屬問題,還存在一些微生物問題,如細菌和病毒。為了防止動物傳染病、寄生蟲病和植物危險性疾病、昆蟲、雜草和其他有害生物的傳入和傳入國境,保護農業(yè)、林業(yè)、畜牧業(yè)和漁業(yè)的生產和人體健康,促進對外經濟貿易的發(fā)展,進出境和過境貨物需要檢驗檢疫。
動植物國際空運檢疫范圍包括進出境動植物、動植物產品等檢疫物品、裝載動植物、等檢疫物品的裝載容器、包裝物和來自動植物疫區(qū)的運輸工具。
具體要求分為進境檢疫、出境檢疫和過境檢疫。以下是出境檢疫的要求。
1、貨主或物、動植物產品等檢疫物出境前,貨主或者天津貨代公司代理人應當向港口動植物檢疫機關報檢。出境前需要隔離檢疫的動物,應當在港口動植物檢疫機關指定的隔離場所進行檢疫。
2、出口動植物、動植物產品等檢疫物品,由港口動植物檢疫機關進行檢疫。通過檢疫或者除害處理的,允許出境;海關憑港口動植物檢疫機關頒發(fā)的檢疫證書或者報關單上加蓋的印章。檢疫不合格且無有效方法進行除害處理的,不得出境。
3、檢疫合格的動植物、動植物產品等檢疫物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貨主或者其天津貨代公司代理人應當重新報檢。
(1)變更輸入國家或地區(qū),變更后的輸入國家或地區(qū)有不同的檢疫要求。
(2)更換包裝或原未組裝后組裝。
(3)超過檢疫規(guī)定的有效期。
注:動物產品是指動物未經加工或仍可能傳播疾病的產品,如生皮張、羊毛、肉類、器官、油脂、動物水產品、乳制品、雞蛋、血液、精液、胚胎、骨骼、蹄子、角等。
植物產品是指糧食、豆類、棉花、油、麻、煙草、籽仁、干果、鮮果、蔬菜、生藥材、木材、飼料等仍有可能傳播病蟲害的產品。其他檢疫物是指動物疫苗、血清、診斷液、動植物廢物等。